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和秘鲁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08 09:57:19  浏览:997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和秘鲁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国政府 秘鲁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和秘鲁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1年11月2日 生效日期1971年11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根据国与国之间在法律上平等、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侵犯、和平共处以及互相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决定自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二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商定在短期内互派大使。
  为此,两国政府商定互相在各自首都为对方的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国政府承认秘鲁对邻接其海岸的二百海里范围以内的海域的主权。
  秘鲁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秘鲁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协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秘鲁共和国驻加拿大渥太华的特命全权大使通过换文的方式予以完成。

                       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二日于北京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台商投资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台商投资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明政文〔201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台商投资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四日

三明台商投资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试行)

  为了加快三明台商投资区吉口新兴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推进大项目、好项目落地,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 亿元,须有资质单位认定,下同)的生产性项目,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实行优惠供地。即:项目业主先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地价的70%上缴市土地专户后,在两年期限内完成全部投资并投产的企业,土地价款中除上解省财政(约5%)外,属市本级的全部返还给企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税源型好项目、品牌项目以及“专业园”、“园中园”开发等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并按成本价在城区内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与园区工业用地捆绑)作为企业总部及高管居住配套用地;固定资产投资0.5—1亿元的中小企业,以国家基准地价为基础,根据产业和投资规模给予差别优惠。

  第二条 入园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免收本市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工商注册、企业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证、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凡是市级管辖权限的各中介服务机构收取的服务费、评估费、测量费等规费,尽量给予减免,不能减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入园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以五年为限,按其实缴税收(含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财力,前2年按100%,后3年按50%返还企业(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控、限制类、高耗能的行业除外,下同)作为发展资金。

  第四条 管委会负责完成园区项目用地“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排污、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并按市内同类企业最低标准统一协调组织用电、用水、供气、供热等生产要素;由园区管委会与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及劳动人事部门搭建协作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人才和用工服务。

  第五条 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对入驻企业实行手续代办制和跟踪服务制,并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在园区内建设一批标准厂房、职工公寓及生活配套设施,廉价为企业提供生产条件,为职工提供生活便利;外来投资者及员工子女享受本地子女入托入学的同等待遇;技术及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代理职称晋级、评聘事宜。

  本规定由三明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实行。


关于机动车报废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函〔2005〕7号




关于机动车报废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机动车报废”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京环保法字〔2004〕64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内贸易部、原机械部、公安部、原国家环保局1997年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应当报废。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2002年国务院批准了北京市的《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农用运输车及运输用拖拉机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标准》等9项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按国务院规定,对同一时段生产的同一车型不能采用一种以上的测量方法和排放限值。

  

  二○○五年一月十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